# NDA 範本製作引導 ## 1. 資訊揭露目的(Purpose) - 必須明確界定簽署協議的目的,例如: - 「僅限於評估雙方產學合作之可行性」 - 「執行 XXX 專案計畫」 - 超出此範圍的使用,需取得書面同意。 ## 2. 機密資訊的定義與標示(Definition & Marking) - 明確定義什麼是機密資訊(如研究數據、商業 Know‑how、演算法等)。 - 實務上通常要求: - **書面或電子郵件**標註「機密(Confidential)」 - **口頭揭露**時,須在揭露後一定天數內(如 15–30 天)補齊書面摘要。 ## 3. 學術發表與研究例外(Academic Exemption) - 此條款為學術單位專屬。 - 若學校/教授因學術要求必須發表,須: - 提前 30–60 天將論文草稿提供給商業合作夥伴審閱 - 確保未洩漏具商業價值的機密資訊 及時申請專利。 ## 4. 智慧財產權歸屬(Intellectual Property) - 釐清在合作期間若衍生出新技術、新專利,其權利歸屬(單獨所有或共有) - 以及後續的授權方式。 ## 5. 保密期限與例外(Duration & Exceptions) - 通常保密期限約定為 **3 到 5 年**,但營業秘密若具長期商業價值,可延長。 - 常見的「除外條款」包含: - 公開資訊 - 揭露前已合法持有 - 獨立開發 - 依法必須揭露(如法院命令)